台灣人的中文真的很墮落!

剛剛在某處看到有人介紹無印良品有在賣一種收集冊,很適合用來收藏電影和展覽票根這的類的東西,每一個收藏欄旁邊還有空白可以寫註解。

重點是,那個人寫到最後寫了這麼句:「品名叫做:L判–48枚用」我看了快昏倒......雖然它有英文有數字,但關鍵字可都是漢字,用法也跟中文差不多,看就知道是在講規格,「L判」看不懂意思起碼「48枚用」看得懂吧?這種東西怎麼會是品名,明明就是規格!

台灣人的中文實在是墮落到一個無以復加的地步了......雖然很多人戲稱簡體中文是「殘體字」,但台灣也沒好到哪裡去,人家是「殘體字」我們是「殘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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