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遠不會忘記我們系主任那意味深長的眼神。

系主任:「XX,妳來說說什麼是正義?」
我:「我認為對的事情。」

沒有邪惡,就沒有正義;沒有光明,就沒有黑暗;沒有好人,就沒有壞人。

這世間的一切,反面的存在是必須的,因為沒有反面,就無法突顯出正面,反之亦然。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老子道德經‧第二章》

我的回答,聽起來很偏差、自我中心、自以為是。實際上不只是正義,真理也是如此,什麼是真理?我所信奉的即為真理。

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原因很簡單-沒有人回去做、去認同一件他打從心底認為是錯誤、是邪惡的事。如果有個人做了一件事然後說他也知道不該那麼做,但因為所以他還是做了,那麼在他做那件事的當下那些「因為所以」便是他的正義、他的真理,正由於他認為那些「因為所以」高過其他一切,所以他才會做了那件事,而之後他的後悔、改過,也不過就是他改變他的「信仰」罷了,又或許他只是為了降低衝擊所以佯裝改變「信仰」。

每個人、每個團體都有他所信奉的正義與真理,也正是由於這些正義與真理他們才會有各式各樣的決定與作為,也許我們認同也許我們不認同,但,那些在我們眼中、我們價值中的錯誤與邪惡,在信奉或實行那些錯誤與邪惡的人心中,卻是那些人的正義與真理。無論是任何人,都是在奉行與實踐自己的正義與真理,我或許會認為一些作為是錯的,卻也不會去否定對方的正義與真理,我只會認為那不符合我的信仰而已,只是在我眼中那不是正義與真理,你的正義與真理不符合我的正義與真理,如此而已,至於你的信仰,那是你的事。

那麼犯罪不該受到懲治嗎?並非如此,畢竟這是個多數暴力的世界,當一個人或一個群體的信仰與所作所為侵犯到較多數人的正義時,很抱歉,就只有請這些人接受一定的懲治並且起碼在表面上改變自己行為了-沒錯,我只有說「行為」,因為信仰本身無論如何都只是在腦袋裡的事,只要不化成會去干擾他人的行為,就算要認為自己就是上帝、其他愚蠢的凡人都該死也無所謂。至於行為部分,就請自己判斷這會不會為被施行者所接受,如果不會然後多數人也都跟被施行者一樣不能接受這樣的行為,就請自己看著辦。

至於當信仰與信仰間發生衝撞時該怎麼辦?基本上,就像我前面所說,只要不侵犯到對方那麼愛怎麼樣都是自己的事,但既然發生衝撞了,如果沒辦法用「道不同不相為謀」來解決,那也就只有一決高下看誰能說服對方又或是誰能爭取到比較多的支持者成為普世的正義與真理。

正義與真理是不同的,正義指的是認為正確的事,而真理除了準則以外還包含了正確與錯誤的價值判斷在裡頭。我從不認為所謂的真理或正義是不能改變的,因為在這個世間不存在任何恆久不變的事物。

或許有人認為只有普世接受的價值才能稱為正義,唯有放諸四海皆準亙久不變的才能稱之為真理,或是認為我說的根本就是屁、邪魔歪道、胡言亂語,不過,既然會在這邊這麼說,也僅僅表示這是我所信奉的正義與真理,如此而已,認同者認同,不認同者…我也不會想要任何人來同意、接受,理性討論可以,但如果是要戰的話就省省力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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